各省级科研基地及校实体性研究院(中心):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次安全检查的总体要求和检查范围,认真做好各项安全自查,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与9月14日之前将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和安全自查总结报告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校务楼A2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bzffzgh@163.com。
联系人:张晓黎 联系电话:88182309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