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专项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高质量推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促进学校内涵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25-202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滚动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是注重衔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2020年以来本单位获批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聚焦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办学特色优势,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学位授权点建设,重点对已经报送的项目进行调整完善,并新增规划拟建项目,从而形成2025年至2027年三年项目滚动规划。
二是服务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直接服务于我校优势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围绕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及薄弱环节开展科学研究,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
三是突出特色。围绕我校一流学科、一流专业评选情况,重点支持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学校做大做强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实行错位发展。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实施创新思政工作机制、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6类项目。
(一)创新思政工作机制。重点支持开展思政课程建设、思政课程改革、思政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二)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重点支持培养、引进、聘任学术领军人才和建设优秀创新团队等。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支持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等。
(四)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等。
(五)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重点支持校园供电、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等项目,包括校舍维修和教育教学基础设施的改造工程等;支持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立数据中心处理平台,提升高校在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各项管理水平。
(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重点围绕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推进平台建设等。
具体建设内容可参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编制要求
一是合理规划。各单位要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办学定位,突出学科专业特色,择优遴选年度具体建设项目,形成2025年至2027年项目建设规划。各有关单位可在已报2024-2026年项目库中,继续完善和新增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申请书。
二是充分论证。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要组织开展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在听取各方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建设计划重点突出、切实可行,坚决避免重复建设问题。
三是加强统筹。各单位要注重统筹协调,主动谋划,要坚持扶优补短,对主责主业要扶优扶强,补齐涉及各单位办学能力的短板项目。要提前准备项目前期工作,进入规划的项目要求前期基础好,准备充分,批准后可尽快实施。坚决避免出现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
四是强化评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作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注意事项
(一)所申报项目必须具备可实施的条件,确保获批当年实施完成,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可以三年为一周期统一安排,分年实施。
(二)单个项目申报资金建议一般不低于100万元,不高于1000万,金额保留到万元。
(三)项目建设中凡涉及设备购置的,须全部填写设备购置简表;50万元以上的单台仪器设备应从三家供应商报价中遴选;100万元以上的单台仪器设备,应对其购置必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由专家签字。
(四)连续两年申报未获批的项目,其主要建设内容未有实质性修改的,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申报。
(五)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参照财务处《关于规范使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
1.2025-202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按年份填报)(附件4);
3.2025-202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情况表(附件5);
4.2025-202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设备购置简表(附件6)。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单位+项目名称)电子版发送至xbzffzgh@163.com,纸质版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务楼A212室。
五、其他事项
(一)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拨款用于支持学校事业发展的资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注重项目规划编制衔接,对照项目申报指南,认真论证,突出重点,按时申报。
(二)学校将按照“谁申报获批、谁负责建设”的原则,高效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
(三)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加入工作微信群,以便随时保持沟通联系。
联系人:张晓黎 郭思琪
联系电话:88182309
附件:
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关于规范使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5.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情况表
6.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设备购置简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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